武漢新冠病毒之醫院潔凈病房建設的相關標準
手術室和重癥病房是醫院的兩個核心部分。不含普通病房的重癥病房,主要有醫院普遍設立的重癥監護病房(ICU)、**力極低的易感染病人病房(如血液病、臟器移植、**缺損新生兒、**等患者病房)和空氣傳染性隔離病房。
關于手術室,我國早已出臺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,而一般手術部的標準在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中也有體現。關于重癥病房在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中則規定得很簡略,血液病房只在YEB004–1997《**醫院潔凈護理單元建筑技術標準》中有若干規定。空氣傳染性隔離病房在傳染病醫院建筑設計規范中規定得也很簡單,只有北京市地方標準《負壓隔離病房建設配置基本要求》應用我國自己的科研成果,即動態隔離理念和措施,糾正了流行的高負壓、密閉門、全新風的不**理解,給出了傳染性隔離病房的技術標準。雖然各地的設計大都參照此標準,但沒有國家標準的規定,仍給設計者帶來不便。至于ICU,雖被醫院普遍設置,但是控制環境污染的手段差別很大,有用集中系統的,有用自循環系統的,有用局部設備的,沒有比較統一的標準,也被認為是可能發生嚴重交叉感染的場所,因沒有完整的設計標準,某些地方也曾發生過因使用空氣凈化**設備不當而造成的嚴重事故。
綜上所述,設計人員和醫院建設方呼吁出臺有關上述易感染病人病房、空氣傳染性隔離病房和ICU的技術標準,以適應我國醫療事業發展的需要,為健康中國的大國策服務。
病房類別
3類病房又可簡化為2類:不論是**力極低患者還是一般重癥患者,都是抵抗感染的弱者,都需要避免受到外界的感染,故都需要正壓隔離;空氣傳染病患者隔離病房,為了防止對外傳染,必須用負壓隔離。從日、美、德三國標準看,日本除一般病房和負壓隔離病房末級(即安裝在送風口)采用相當于我國中效1~高中效的過濾器外,其他3類病房末級過濾器皆用相當于我國高中效以上的過濾器,而美國、德國的重癥病房及一般病房和直接服務于病人的用房,無末級過濾器,只在空調箱末端安裝相當于我國高中效及以上的過濾器。
也就是說,這三國標準對于所有病房(不僅是重癥病房)的環境控制都采用集中空調(少數可用供熱供冷的局部機組+過濾器)。
末級過濾器要求
我國GB 51039–2014《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》對潔凈用房的末級過濾器的規定是:
Ⅰ級——高效過濾器(我國A 類高效過濾器約相當于國外的H12過濾器,比國外要求zui低上等為H13的高效過濾器要低一些);
Ⅱ級——高效或亞高效過濾器;
Ⅲ級——亞高效過濾器;
Ⅳ級——高中效過濾器。
由此可見,日、美、德標準用的高中效過濾器,按我國標準可以達到我國醫院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只是國外標準并未給出潔凈度和菌濃具體指標。
微生物濃度要求
我國GB 15982–2012《醫院**衛生標準》規定:Ⅱ類環境為非潔凈手術部(室),產房,血液病病區、**病區等保護性隔離病區,重癥監護病區,新生兒室,等。只要求沉降菌濃度達標,即≤4.0cfu/(皿·15min)(平皿為φ90,相當于8cfu/(皿·30min))。而潔凈用房Ⅳ級標準也只規定了沉降菌濃度,即≤6cfu/(φ90皿·30min)。日、德標準明確指出,血液病房等處應為zui高潔凈要求場所,用高效過濾器,可達我國Ⅰ級潔凈用房標準。把血液病房和其他重癥病房的菌濃標準等同起來是不合適的。
小結
采用高中效過濾器作為末級過濾器的病房,可以達到GB 51039–2014《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》規定的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所以對易感染和重癥病房可強調潔凈護理,對空氣傳染性隔離病房可強調隔離,但都是采用空氣凈化手段,都可達到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所以表述為潔凈—護理與隔離—單元(病房區)這樣的命名,是合適的。